一、项目介绍
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经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四川煤监局机关服务中心拟将四川煤炭综合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煤炭综合服务公司”)及其下属6家分公司的财务数据合并到其另一全资子公司四川煤安招待所(以下简称“煤安招待所”)财务报表中,现拟请专业机构提供煤安招待所合并煤炭综合服务公司及下属6家分公司专项财税服务。
二、预算情况
服务费金额不超过5.5万元。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 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截至目前,各合并当事方的工商与税务状态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工商状态 | 税务状态 |
1 | 四川煤安招待所 | 正常 | 正常 |
2 | 四川煤炭综合服务公司 | 正常 | 正常 |
3 | 四川煤炭综合服务公司人民中路招待所 | 注销 | 非正常注销 |
4 | 四川煤炭综合服务公司装饰分公司 | 吊销 | 非正常注销 |
5 | 四川煤炭综合服务公司恒钰银楼 | 吊销 | 无 |
6 | 四川煤炭综合服务公司汽车租赁分公司 | 吊销 | 无 |
7 | 四川煤炭综合服务公司商贸部 | 吊销 | 无 |
8 | 四川煤炭综合服务公司武侯分公司 | 注销 | 非正常 |
根据各合并当事方的情况,提供以下服务:
1.根据企业的要求对本次合并进行专业分析和方案设计,并出具详细的合并方案;
2.代理企业处理合并过程中涉及的工商及税务事项。
(二)项目要求
1. 项目需要至少1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资质及至少两名税务师人员全程参与本次服务工作,参加服务的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相关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2. 服务期限:与四川煤炭综合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相关工作;
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60%,项目完成后付尾款。
五、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10% | 10分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10分*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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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验及项目业绩30% | 10分 | 公司注册资本50万以下得3分,50万及以上100万以下得5分,100万及以上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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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税务师事务所等级AA及以上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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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财务服务业绩(主要是工商或税务注销、变更等相关代理服务),满足一个得6分,每增加一个得2分,最高分10分。 | 供应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 |
3 | 服务方案60% | 60分 | 1.制定的服务方案满足项目基本要求:有服务重点及对应策略、人员分工、时间安排等主要内容,该项得分为1-10分; 2.服务方案比较切合实际:根据单位行业特点、业务性质,能够把握服务的重点、难点并提出相应的策略;时间安排基本合理、人员分工清晰,该项得分为11-20分; 3.服务方案充分结合公司的实际、针对性强:根据各个服务对象的行业及单位特点、服务目的及本次项目要求制订针对性的服务方案,能够把握服务的重点、难点并提出针对性的策略,时间安排合理、人员分工合理、质量制流程清晰,该项得分21-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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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六、响应文件相关要求
(一)报价函(详见附件1)
(二)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5. 承诺及声明函。
(三)其他响应文件
针对上文中“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部分进行撰写,格式自拟。
(四)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本章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本章未提供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自主编制。
2. 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用于比选报价。
3. 所有响应文件均可密封在一个密封文件袋内。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资料提交时间:2021年12月24日15:00前
评选时间:2021年12月24日15:10
评选地点:四川煤监局机关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李老师 028-86764933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pdf